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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辽绥交罚字[2020]JC704号
    违法行为类型 对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强行招揽客、擅自变更运输车辆、擅自终止客运经营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条一款的规定,本机关拟作出责令改正并处以1000元罚款的处罚决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02
    决定机关 绥中县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赵文义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