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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塔公(消)行罚决字〔2018〕0038号
    违法行为类型 消防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五具灭火器无压力)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5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8-31
    决定机关 塔什库尔干县消防救援大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