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杭港政罚〔2021〕23J1 |
违法行为类型 | 02 |
行政处罚内容 | 2021年4月27日10时58分,杭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谢康敏、邓麒韬在杭州余杭宇杭石油储运有限公司巡查时,发现兆平518有违法嫌疑,执法人员要求现场人员侯国立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侯国立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侯国立违反《杭州市港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其行为未按照安全停泊的要求调度船舶,维持码头前沿泊秩序。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4-27 |
决定机关 |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
法定代表人 | 侯国立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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