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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赣景运罚案〔2020〕年第0002号
    违法行为类型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改正,处0.3万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4-29
    决定机关 景德镇市公路运输管理处
    法定代表人 蔡久兵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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