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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晋中银监罚决字〔2017〕12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一、违反风险管理政策,为不符合条件的客户增加授信。二、违规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三、贷款资料审查不严,财产证明资料中存在虚假发票。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二十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2-27
    决定机关 晋中银监分局
    法定代表人 李亚军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