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黑龙江省丰华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曲国隆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77500995-9
    执行依据文号 (2016)黑01民初415号
    案号 (2017)黑01执513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7-08-23
    发布日期 2018-04-09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黑龙江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星辰公司给付原告龙江银行借款本金36967383.76元 二、被告星辰公司给付原告龙江银行借款利息、罚息、复利 三、被告星辰公司给付原告龙江银行律师费672755.69元 四、被告佳农公司、丰华公司、曹洪飞、王莉、曲国隆、佟丽军、郭金勇、马慧宁对第一、二、三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受理费233347.83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共同负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