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 失信被执行人 | 维在德自动化科技(常州)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32041235****706Q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苏0412民初5579号 | 
| 案号 | (2019)苏0412执4086号 |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立案日期 | 2019-09-23 | 
| 发布日期 | 2019-12-28 | 
| 已履行 | 暂无 | 
| 未履行 | 暂无 | 
| 省份 | 江苏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维在德自动化科技(常州)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昆山市张浦镇明丰亮模具加工厂报酬410215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727元(已减半收取),保全费2595元,公告费300元,合计6622元,由维在德自动化科技(常州)有限公司负担(该款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给昆山市张浦镇明丰亮模具加工厂)。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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