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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番)文罚字2019第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提供含有危害社会公德的互联网文化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642.21元,并处人民币10000元罚款,合计人民币12642.21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2-18
    决定机关 番禺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