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番)文罚字2019第0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提供含有危害社会公德的互联网文化产品 |
行政处罚内容 |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642.21元,并处人民币10000元罚款,合计人民币12642.21元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2-18 |
决定机关 | 番禺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