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3100001503023979 |
违法行为类型 | 其他 |
行政处罚内容 | 现对你企业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对你企业处3000元罚款。 对你企业丢失老普通发票二本(100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对你企业处5000元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5-03-30 |
决定机关 | 浦东新区税务局 |
法定代表人 | 华娟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