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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盐亭国土资罚[2020]176号
    违法行为类型 非法占地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6740平方米;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3.处非法占用的未利用地、建设用地每平方米2元,一般农用地5元,耕地10元的罚款,共计39862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6-11
    决定机关 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