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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温运政罚〔2020〕03171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2019年2月18日09时38分,温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温州汽车南站巡查时,发现车号为浙CT2608出租车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邹旭东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该车驾驶员邹旭东驾驶浙CT2608出租车现场无法出示从业资格证,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六条第(六)项,其行为道路运输经营者聘用无法定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责令改正并决定给予你单位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壹仟壹佰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25
    决定机关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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