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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绍虞公(盖)行罚决字[2020]01362号
    违法行为类型 浙江晨辉婴宝儿童用品有限公司违反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浙江晨辉婴宝儿童用品有限公司于2006年4月份以来,在互联网上注册并使用网站来发布地址并招揽生意(网址:http://gbchbaby.com.cn/,网站名称是浙江晨辉婴宝儿童用品有限公司),未向公机关备案。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给予浙江晨辉婴宝儿童用品有限公司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6-12
    决定机关 浙江省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盖北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