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逸彩展览展示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320585MA****9Y4T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682民初425号 |
| 案号 | (2020)苏0682执1986号 |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如皋市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如皋市人民法院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立案日期 | 2020-06-24 |
| 发布日期 | 2020-12-08 |
| 已履行 | 暂无 |
| 未履行 | 暂无 |
| 省份 | 江苏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江苏逸彩展览展示有限公司给付原告丁恒、方小龙、周方、丁有利、丁海波、方林、孟庆龙工资欠款66627.8元; 二、被告江苏逸彩展览展示有限公司自愿贴补原告丁恒、方小龙、周方、丁有利、丁海波、方林、孟庆龙误工损失2000元; 综上第一、二项,被告江苏逸彩展览展示有限公司给付原告丁恒、方小龙、周方、丁有利、丁海波、方林、孟庆龙合计68627.8元,分期履行:2020年2月20日前给付3万元,2020年4月30日前结清余款(款汇原告丁恒银行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昆山支行,账号:6230520400001592476)。 三、如被告有任一期不按约足额履行,需承担违约金6000元,自其逾期之日起,七原告有权就被告到期未履行部分、未到期部分及违约金一并向法院申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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