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吴江交道罚字[2019]0023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江苏省机动车驾驶人培训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21号修改)第24条 |
行政处罚内容 | 警告、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4-23 |
决定机关 | 苏州市吴江区交通运输管理处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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