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滨城工商处字[2016]139号
    违法行为类型 无需取得行政许可而未办理营业执照的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6-09-29
    决定机关 滨州市滨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刘敬峰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