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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江)市监委九罚处字〔2019〕149号
    违法行为类型 使用未授予专利的专利申请和已经终止、撤销、无效的专利做广告
    行政处罚内容 对当事人使用无效专利作广告的行为,建议:1.责令停止发布广告;2.罚款5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1-02
    决定机关 杭州市江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王立飞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