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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津市监滨经开罚〔2020〕7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01
    决定机关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