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南工商嘉处字【2015】第108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利用合同格式条款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
行政处罚内容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3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5-06-16 |
决定机关 | 南充市嘉陵区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
法定代表人 | 刘科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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