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河南冠豫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41010567****670R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0191民初25143号 |
案号 | (2019)豫0191执16813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19-11-04 |
发布日期 | 2019-11-18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河南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河南冠豫幕墙工程有限公司、郭建伟共同支付原告李显峰货款280 325元,并以280 325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原告李显峰自2018年4月3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二、被告郭志毫、王锋涛对本判决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李显峰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506元,减半收取2753元,由被告河南冠豫幕墙工程有限公司、郭建伟、郭志毫、王锋涛共同负担。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