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琼银监罚决字〔2018〕1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贷款尽职调查、审查严重不尽职,为不符合条件的客户办理授信业务,对个人贷款资金支付管理不到位。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三百六十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9-19 |
决定机关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 |
法定代表人 | 吴敏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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