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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琼银监罚〔2012〕4号
    违法行为类型 当事人存在未按合同约定用途检查、监督信贷资金使用情况,信贷资金被挪用的违法违规行为,违反了《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以及第二十四条相关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给予当事人人民币二十万元的行政处罚,责令对责任人徐XX、徐X、王XX和赵XX给予纪律处分。
    处罚决定日期 2012-10-31
    决定机关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
    法定代表人 赵俊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