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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粤东交罚[2021]04428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经调查,本机关认为你单位于2021年04月20日14时47分在县道X234线K10+700至K13+600右幅中堂路段因修建供水建设工程需要,未经批准占用、挖掘公路的行为改要求的,违法行为情节特别严重。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7-20
    决定机关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