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粤东交罚[2021]04428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经调查,本机关认为你单位于2021年04月20日14时47分在县道X234线K10+700至K13+600右幅中堂路段因修建供水建设工程需要,未经批准占用、挖掘公路的行为改要求的,违法行为情节特别严重。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7-20 |
决定机关 |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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