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酿酒尾水中酸类物质的提取装置
基本信息
申请号 | CN202121348504.4 | 申请日 | - |
公开(公告)号 | CN215559115U | 公开(公告)日 | 2022-01-18 |
申请公布号 | CN215559115U | 申请公布日 | 2022-01-18 |
分类号 | C02F1/04(2006.01)I;C02F103/32(2006.01)N | 分类 | 水、废水、污水或污泥的处理; |
发明人 | 樊科权;唐清兰;刘孟华;徐姿静 | 申请(专利权)人 | 四川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机构 | 成都金英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袁英 |
地址 | 618200四川省德阳市绵竹市春溢街 | ||
法律状态 | - |
摘要
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酿酒尾水中酸类物质的提取装置。它包括加热釜(1)、精馏塔(2)、回流比控制器(3)、一级冷凝器(4)、二级冷凝器(5)、三级冷凝器(6)、四级冷凝器(7)、酸类物质收集装置(8)和控制装置;所述精馏塔(2)上连接有尾水进液管(9);所述加热釜(1)的蒸汽出口与精馏塔(2)的蒸汽进口通过蒸汽管道(10)连通;所述加热釜(1)、精馏塔(2)、回流比控制器(3)、一级冷凝器(4)、二级冷凝器(5)、三级冷凝器(6)、四级冷凝器(7)均分别与控制装置电连接。本实用新型的提取装置可以有效的提纯酒尾中酸类风味物质,可以将其添加进入优质酒体中,降低了白酒酿造的生产成本和污水处理成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