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石林罚书字(2020)第(支1-018)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六条、十七条关于征占用林地的相关规定 |
行政处罚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8-18 |
决定机关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 |
法定代表人 | 李枝富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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