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锡林浩特市华蒙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范天武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674389737
    执行依据文号 (2018)内2502民初549号
    案号 (2018)内2502执1361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8-05-11
    发布日期 2018-08-27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内蒙古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锡林浩特市华蒙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原告锡林浩特市建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支付水泥款758241.2元并支付违约金(以758241.2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16年11月2日起至款项付清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691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锡林浩特市华蒙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