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杭运政罚〔2021〕0370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10月24日10时50分,江山市交通实业有限公司车号为浙H28770的嘉兴-江山的客运班车在桐乡、下沙和老东站有停靠上客行为,这三处不是该客运班车规定的配客站点,存在客运经营者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的行为。2021年10月25日经批准立案,并指定叶斌、卢昇承办此案。执法人员依法取得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信息、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信息、线路牌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从业资格证信息、道路运输证复印件、现场笔录等相关证据。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江山市交通实业有限公司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杭州银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0-28
    决定机关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