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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东环罚字〔2016〕12号
    违法行为类型 环境保护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恒晟集团有限公司立即停止擅自在夜间进行建筑施工行为;2、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6-11-10
    决定机关 东山县环境保护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