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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经开(消)行罚决字〔2019〕16000105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电器线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规定案
    行政处罚内容 现查明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办公楼电器线路设置不符合规范,未进行穿管保护逾期未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六条,决定给予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办公楼电器线路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罚款处罚: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办公楼电器线路停止使用,并将罚款交中国建设银行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账号:0010504006)。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杭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 2019年6月25日。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6-25
    决定机关 杭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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