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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凤市监处字〔2019〕78号
    违法行为类型 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进行工业气体充装。
    行政处罚内容 一、责令停止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进行液化石油气充装活动;二、罚款:2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9-12
    决定机关 凤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冷洪玲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