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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绍柯市监案字〔2020〕757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处罚款人民币31000元(叁万壹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13
    决定机关 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于清帅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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