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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通银保监罚决字〔2019〕18号
    违法行为类型 分支机构未经批准终止营业、分支机构变更营业地址未按要求报告且存在安全隐患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7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1-13
    决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南通监管分局
    法定代表人 鲍加耕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