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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虹处〔2019〕092019001189号
    违法行为类型 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0.0261万元,罚款0.98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0-21
    决定机关 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张海莲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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