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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甬奉市监处〔2020〕566号
    违法行为类型 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一、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以不合格冒充合格的口罩;二、没收涉案口罩20只(备样);三、罚款12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27
    决定机关 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王彩波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