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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青银保监罚决字〔2020〕17号
    违法行为类型 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贷后管理不到位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七十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3-20
    决定机关 青岛银保监局
    法定代表人 姜言辉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