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西省一汽解放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聂辉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73194684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中国贸仲京裁字第0538号裁决书 |
案号 | (2014)洪中执字第00187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
执行法院 |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14-08-25 |
发布日期 | 2014-12-09 |
已履行 | - |
未履行 | - |
省份 | 江西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第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偿付:1.已到期未付租金人民币5925000.00元,未到期租金人民币20737500.00元; 2.已支付的第2期部分租金按照月息2%计算至2012年12月27日的迟延违约金人民币406.67元,未支付的已到期租金按照月息2%计算自相应租金到期日至2013年9月30日止产生的迟延违约金人民币197500.00元; 已到期未付租金人民币5925000.00元和未到期租金人民币20737500.00元按照月息2%计算自2013年9月30日起至第一被申请人实际支付该笔租金日止的迟延违约金; 二、第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因本案仲裁所支出的律师费人民币399937.50元; 三、本案仲裁费为人民币262873元,全部由第一被申请人承担。该笔费用已由申请人向仲裁委员会全额预缴,故第一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人民币262873元,以补偿申请人代其垫付的仲裁费; 四、第二被申请人对于第一被申请人的上述第一、二、三项给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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