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西省一汽解放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聂辉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731946844
    执行依据文号 (2014)中国贸仲京裁字第0538号裁决书
    案号 (2014)洪中执字第00187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执行法院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4-08-25
    发布日期 2014-12-09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江西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第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偿付:1.已到期未付租金人民币5925000.00元,未到期租金人民币20737500.00元; 2.已支付的第2期部分租金按照月息2%计算至2012年12月27日的迟延违约金人民币406.67元,未支付的已到期租金按照月息2%计算自相应租金到期日至2013年9月30日止产生的迟延违约金人民币197500.00元; 已到期未付租金人民币5925000.00元和未到期租金人民币20737500.00元按照月息2%计算自2013年9月30日起至第一被申请人实际支付该笔租金日止的迟延违约金; 二、第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因本案仲裁所支出的律师费人民币399937.50元; 三、本案仲裁费为人民币262873元,全部由第一被申请人承担。该笔费用已由申请人向仲裁委员会全额预缴,故第一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人民币262873元,以补偿申请人代其垫付的仲裁费; 四、第二被申请人对于第一被申请人的上述第一、二、三项给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