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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唐罚决字〔2019〕第65号
    违法行为类型 唐河路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古城张茨园沥青搅拌站未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减少内部物料的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
    行政处罚内容 唐河路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古城张茨园沥青搅拌站未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减少内部物料的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8-16
    决定机关 唐河县环境保护局
    法定代表人 郑志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