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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津市监津南葛处[2020]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7.5万元, 没收金额: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3-10
    决定机关 天津市津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