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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拱市管罚处字〔2017〕3068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它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已失效)
    行政处罚内容 一、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0元,上缴国库;二、罚款人民币10000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1-26
    决定机关 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温志新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