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中建投药都(辽宁)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210504MA****WW5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辽0504民初1220号
    案号 (2020)辽0504执恢14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部分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0-01-15
    发布日期 2020-06-17
    已履行 已履行部分执行款
    未履行 剩余未履行
    省份 辽宁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中建投药都(辽宁)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七日内支付原告辽宁盛泽游乐服务有限公司工程价款1722281.86元。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4500元,减半收取17250元,由被告中建投药都(辽宁)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担10000万,原告辽宁盛泽游乐服务有限公司负担725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