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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海市监处字〔2019〕746号
    违法行为类型 广告中含有虚假内容
    行政处罚内容 一、责令停止发布广告;  二、罚款人民币8000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2-19
    决定机关 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许萍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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