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临环罚字﹝2021﹞01100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大气 |
行政处罚内容 | 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严格按排污许可证的频次对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开展监测工作,保存原始记录,加快推进燃气锅炉在线监测设备设施验收备案工作;处罚款陆万捌仟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6-23 |
决定机关 |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浮山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