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临环罚字﹝2021﹞011008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大气 |
行政处罚内容 | 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铁沟、渣沟采取密闭措施,增加除尘风机的风量,控制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处罚款陆万肆仟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6-23 |
决定机关 |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浮山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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