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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临环罚字﹝2021﹞011008号
    违法行为类型 大气
    行政处罚内容 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铁沟、渣沟采取密闭措施,增加除尘风机的风量,控制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处罚款陆万肆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6-23
    决定机关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浮山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