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合肥圣乾物资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薛理航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340100MA****37XK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皖0104民初4160号 |
案号 | (2017)皖0104执4924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17-12-04 |
发布日期 | 2018-04-18 |
已履行 | - |
未履行 | - |
省份 | 安徽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合肥圣乾物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合肥皖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剩余货款384700元及违约金(自2017年6月15日起,以38470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计算至款清之日止); 二、被告薛理刚对本判决第一项债务向原告合肥皖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合肥皖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9757元,减半收取为4878.5元,由被告合肥圣乾物资有限公司、薛理刚共同承担3151元,原告合肥皖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承担1727.5元;财产保全费3520元,由被告合肥圣乾物资有限公司、薛理刚共同承担2273元,原告合肥皖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承担1247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