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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上综执罚字〔2020〕第0206032005250020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裕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涉嫌擅自挖掘城市绿地案。
    行政处罚内容 本机关认为,当事人擅自挖掘城市绿地,违反了,《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已构成擅自挖掘城市绿地的行为。依据《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1100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5-25
    决定机关 上城区城市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