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陕西安文物(罚)字〔2020〕第0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未经文物行政部门同意,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 |
行政处罚内容 | 处人民币30万元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原貌。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6-05 |
决定机关 | 西安市文物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