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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深市质鹏市监罚字〔2017〕000121号
    违法行为类型 产品(商品)质量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456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1-02
    决定机关 大鹏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