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余市监稽商处〔2021〕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其他市场违法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依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以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9-08 |
决定机关 | 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