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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深市质宝市罚字〔2017〕永162号
    违法行为类型 广告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5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2-08
    决定机关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局
    法定代表人 叶道祥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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