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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中新房南方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44030059****729G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粤0306民初15259号
    案号 (2018)粤0306执12709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8-09-11
    发布日期 2019-03-05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广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原告与被告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原、被告双方同意由被告支付两原告人民币490,775元以了结本案纠纷;上述款项原、被告协商一致同意被告分三期支付,第一期于2018年8月27日前支付人民币170,000元,第二期于2018年9月27日前支付人民币170,000元,第三期于2018年10月27日前支付人民币150,775元,该款项支付至原告二指定账户(户名;深圳市龙光世纪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工商银行宝安支行,账号:4000021419201147581);若被告有任何一期未按时足额支付上述款项,则两原告有权就全部未付的剩余款项及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以全部未付的剩余款项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的利率之逾期之日计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1,057元,减半收取为人民币5528.5元,由被告负担,被告于2018年8月27日前支付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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