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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江苏天瑞普惠信息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邵梓诚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32000035****41XH
    执行依据文号 (2017)苏0105民初5380号
    案号 (2018)苏0105执2328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8-08-21
    发布日期 2018-09-06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江苏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邵梓诚、江苏天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江苏天瑞普惠 信息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应给付原告杨玲10万元,分别于2017年 12月31日前支付1万元,于2018年1月31日前支付2万元,于 2018年7月31日前支付1万元,于2019年1月31日前支付6万 元。如任一期未按期足额支付,原告杨玲有权就剩余全部款项申请 法院强制执行。 本案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1150元,由被告邵梓 诚、江苏天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江苏天瑞普惠信息咨询管理有限 公司负担,于2017年12月31日前给付原告杨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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